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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化学室2023年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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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家三少

2023/5/18 5:22:22


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(以下简称海洋中心)位于辽宁省大连市,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国家级业务中心,主要职责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、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、海洋生态环境灾害应急响应与损害评估技术支持等。

海洋化学室(海洋垃圾与微塑料研究中心)简称化学室(微塑料中心),是海洋中心内设机构,主要职责是承担海洋环境监测评价、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技术支持工作,承担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响应的技术支持工作,开展海洋环境质量基准研究和标准研制、新兴海洋环境问题研究,开展海洋垃圾与微塑料管控措施、监测评价技术、生态效应与风险研究。

根据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基本条件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思想品行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(二)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相应学位(在校期间为非在职),包括社会人才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;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,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;如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,应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。

(三)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(四)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。

(五)身心健康,能适应岗位工作。

(六)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,不得应聘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
本次计划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,具体岗位和要求如下:

(一)海洋化学分析测试助理

1.岗位职责:协助开展海洋环境样品实验室分析测试工作;

2.招聘人数:2人;

3.学历学位要求: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;

4.专业要求:海洋化学、分析化学、环境工程、环境科学及相关专业;

5.其他要求:有较强的实验室分析动手能力;同等条件下,适应出海作业、不晕船者优先。

(二)海洋化学现场监测助理

1.岗位职责:协助开展海洋环境样品采集与现场监测工作;

2.招聘人数:1人;

3.学历学位要求: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;

4.专业要求:海洋化学、分析化学、环境工程、环境科学及相关专业;

5.其他要求:同等条件下,适应出海作业、不晕船者优先。

其中,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版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》及其相近专业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,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,可以主动与招聘联系人沟通确认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。

2.报名方式。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,不设现场报名,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(附件1)和汇总表(附件2),将身份证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、科研项目、论著、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,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(hlsun@nmemc.org.cn)。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为“岗位序号(用数字1/2表示)+姓名+手机号码”。

3.报名要求。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,收到报名邮件回复,视为报名成功。未收到邮件回复的可以电话联系确认。

(二)资格审查

根据岗位要求,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。

(三)面试

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为面试人选

面试安排、合格线等,将在海洋中心官网(www.nmemc.org.cn)公布。

(四)体检

在通过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,各岗位分别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根据1: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,组织体检。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。

体检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对于由此产生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,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,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
(五)公示

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本情况、拟聘岗位等信息在海洋中心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

(六)录用

公示结束且无异议,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,办理入职手续。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公开招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1日前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到,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,如发现不符合条件、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,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。

(二)入职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,申请评定职称。

(三)岗位工资标准根据《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,按照学历学位、职称、工作年限等条件执行分级工资;其他待遇:科研津贴计提奖励、野外作业和差旅补助、五险一金、职工食堂、休假保障、工会福利、教育培训。

(四)应聘人员应保持预留电话畅通,密切关注招聘动态。由于个人原因无法联系,影响招聘的,后果自负。

(五)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变动,将在海洋中心官网另行发布。

联系人:孙老师;联系电话:0411-84782611

 

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

化学室

2023年4月21日
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
来源链接:

https://www.nmemc.org.cn/tzgg/202304/t20230421_1027828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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